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各高校科協、企業科協:
根據《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組織推選2021年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科協辦發組字〔2021〕2號)精神,2021年兩院院士增選工作已正式啟動,廣東省科協負責組織所屬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以下簡稱省級學會)和高校科協、企業科協推選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按照中國科協通知要求和《廣東省科協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科協組人〔2015〕3號)規定,現就省科協組織推選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渠道和名額
(一)推選渠道
1.根據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有關規定,同一院士候選人可同時通過院士推薦(提名)和中國科協組織學術團體推薦(提名)。
2.中國科協推薦(提名)的院士候選人由中國科協所屬有關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以下簡稱有關全國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以下簡稱省級科協)推選。不受理院士候選人本人申請。
3.有關全國學會可推選中國科學院院士候選人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省級科協可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同一院士候選人可同時通過有關全國學會和省級科協推選。
4.我省具有推選資格的機構(學術團體)是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高校科協和企業科協。省級學會負責組織本學科(專業)領域的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高校科協和企業科協分別負責組織本校、本企業的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
(二)推選名額
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高校科協和企業科協的推選名額不作限制,但應該嚴格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二、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
各推選機構推選院士候選人應嚴格執行中國工程院關于院士的標準和條件,以及學術團體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的有關要求。
(一)院士候選人的標準和條件。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作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正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推選(提名)為院士候選人。
(二)院士候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或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四)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候選人,公安機關任警務技術職級、國家安全機關任專業技術職級的除外。
(五)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以及僑居他國的中國籍學者、專家,不在推選范圍。
三、推選工作程序
根據中國科協和省科協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推選機構推選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機構。各推選機構(省級學會、高校科協和企業科協)須成立如下機構:推選專家委員會,負責評議推選工作,由相關領域具有學術權威性和學術影響力的研究員、教授、正高級工程師或同等職稱的知名專家組成,人數應不少于5人;材料審核小組,由相關專家組成,負責對被推選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貢獻的真實性把關;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小組,由推選機構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組成,負責日常組織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推選機構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規范工作程序,開展推選工作。省級學會、高校科協、企業科協的工作方案和推選專家委員會、材料審查小組組成原則,須分別經省級學會理事長(會長)辦公會或常務理事會,高校科協、企業科協主席辦公會或常委會審議通過,相關會議可采用通訊方式召開,推選結果須分別向省級學會理事長(會長)辦公會或常務理事會,高校科協、企業科協主席辦公會或常委會報告。
(三)推選人選。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高校科協和企業科協分別面向本行業領域或本單位發布推選信息,被推選人應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學科(專業)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進行評議并獲得同意推選,材料上需專家簽名。
(四)審核材料。被推選人所在單位須對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被推選人的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省級學會、高校科協、企業科協負責學術審核,審查被推選人材料的完整性,對被推選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貢獻的真實性進行把關。
(五)組織評審。由推選機構的推選專家委員會采取會議或通訊方式進行評審,投票確定被推選人。參加投票的專家應超過推選專家委員會人數的三分之二。獲得贊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數三分之二的人選,方可向省科協推選。
(六)進行公示。通過審核和評審后,在被推選人所在單位和推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僅受理書面實名投訴,投訴人應提供具體聯系方式。如被推選人被投訴,推選機構及被推選人所在單位應進行調查核實提出書面調查材料及結論性意見,加蓋推選機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廣東省科協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廣東省科協組織聯絡部)。
(七)報送結果。推選結果報送廣東省科協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小組辦公室。
四、推選工作要求和說明
(一)各推選機構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化紀律意識,按照中國工程院關于增選工作的有關通知和實施細則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推選工作實施方案,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好推選工作。工作中應堅持學術導向,堅持客觀公正,堅持專家主導,倡導科學家精神,避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確保科學性、權威性和公信力。
(二)注重發現和舉薦新興學科領域、交叉學科領域優秀人才,關注和舉薦優秀中青年專家。注重對長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線及民營企業專家的推選,注重對尚無院士和院士人數較少的學科、行業專家的推選。
(三)各推選機構要將推選工作作為本單位發現人才、舉薦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舉措和抓手,充分了解掌握本學科、本領域、本單位內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狀況,廣泛推選優秀科技工作者作為院士候選人,全面做好深入細致的組織服務工作。
(四)各推選機構和被推選人所在單位要嚴把法律和社會道德關,在被推選人的政治立場、廉政建設和學風道德方面切實負起責任,全面綜合考察被推選人學術水平和學風道德,對被推選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貢獻的真實性進行把關。被推選人材料在省科協評審通過后,上報中國科協之前,還要在被推選人候選人所在單位和省科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各推選機構開展推選院士候選人工作均應嚴格按照本通知的具體要求和嚴格遵守《細則》,不得違反推選工作的標準、條件和程序。違反規定的,所推選的院士候選人無效,并按照懲戒機制進行處理。
(六)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五、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報送材料內容
報送材料分兩步。第一步,由推選機構組織材料(按附件1要求);第二步,經省科協推選專家委員會初審通過的人員,推選機構按照中國工程院及中國科協相關要求,組織候選人在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提名系統上填報完整材料(按附件2要求。初審未通過的,不需要提交)。材料需按提名系統要求完整報送,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報送的候選人材料無效。
(二)報送材料方式
材料可由推選機構現場報送,也可通過快遞方式郵寄。除上述兩種方式外,其他方式報送的材料原則上不予接收。因推選機構報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報送材料逾期的,責任由推選機構承擔。所有推選工作材料和候選人材料應由推選單位報送,謝絕候選人本人報送材料。
(三)報送材料要求
材料需完整報送,且所有材料紙質件必須與相應電子文件一致。推選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報送的候選人材料無效。
(四)報送材料時間
第一步材料報送時間截止至2021年2月19日(采取快遞方式報送的須在此時間前送達,請預足夠時間),第二步報送材料時間將于2月26日另行通知,3月1日前完成全部材料報送。
(五)報送材料地點
1.現場報送材料
部 門:省科協組織聯絡部(省科協機關212室)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廣東科學館西側
聯系人:郝雁、張媛媛
2.快遞方式郵寄(注明:推選院士材料)
省科協組織聯絡部郝雁收,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郵編:510040。
(六)聯系方式
省科協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科協組織聯絡部。
聯系人:郝 雁 020-83551764 13763383079
張媛媛 020-83270296 18675882801
附件:
1.第一步報送的材料清單
2.第二步報送的材料清單
3.同行專家評議表
4.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推選材料
5.推選工作組織機構成員名單一覽表
6.推選院士候選人名單一覽表
廣東省科協
2021年1月12日